壹、宗 旨:為獎勵文學創作,培育優秀寫作人才。 貳、主辦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。 參、參加對象:全國高中(職)生。 肆、組 別: (一)高一組:字數1,200~1,500字為原則,含標點符號。 (二)高二組:字數1,200~1,500字為原則,含標點符號。 (三)高三組:字數1,200~1,500字為原則,含標點符號。 伍、截稿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3月2日(五)前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 陸、收件方式: 稿件紙本連同報名表(參閱附加檔案),以信封裝妥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,並將電子檔寄至語教系信箱ala@gm.ntcu.edu.tw,兩項均須繳交。 柒、寄送地點: 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(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)。 捌、評 選:主辦單位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。 玖、評定揭曉:每組各取一、二、三名、優選五名。 得獎名單將於107年3月中旬公佈在語教系網站。 拾、頒 獎: 一、時間:107年3月下旬(若有更動,將個別通知)。 二、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。 三、每位得獎者將頒發獎狀乙張暨獎品一份。 備註: 一、 報名表若未詳細填寫個人資料,將不列入參賽資格。 二、 稿件一律以Word排版、A4規格、12級字、直式橫排,以電腦繕寫。 三、 所有應徵稿件,無論得獎與否,不予退還,請自行保留底稿。 四、 稿件信封上請註明「2018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全國高中生柳川散文獎」。 五、 參賽作品一人限投一篇。不限主題。 六、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從缺名次。 七、 本辦法若有未盡適宜之處,將另行公告;相關辦法及報名表請逕自語教系網頁http://lle.ntcu.edu.tw/news.php查詢。 八、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,須負一切法律責任。 抄襲作品若獲獎,經查屬實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狀及獎品外,並將公佈姓名。 九、 投稿稿件若被錄取並出刊發行,授權人同意將該篇具有著作財產權之文稿,授權予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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